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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师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至2023年6月,师党委专项巡察组对全师安全生产领域开展了专项检查。9月22日,师党委专项巡察组向各团场、师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派出机构反馈了专项检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
各团场、师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高度重视五届师党委第二轮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在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制定印发《十二师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落实五届师党委第二轮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各团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逐条逐项制定了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强力推动整改责任落实。
各团场、师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逐级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亲自督办重点问题整改工作,提高整改实效。各团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把整改任务分解到每一个责任科室、每一个责任人,督促各责任人做到知责、尽责、负责,确保专项检查整改“后半篇文章”抓得紧、落得实。
截止12月18日,专项检查反馈的5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7个,基本完成整改0个,长期整改6个,未完成整改0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情况
(一)师安委办统筹综合协调作用存在差距。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国家、自治区、兵师党委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彻底。
①师安委办制定的《十二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计划》照搬照抄兵团方案,上下一般粗,未结合十二师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举措。
整改情况:一是师应急管理局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师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加强对上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分析研究,找准与十二师安全生产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起草精准、切合实际。二是师应急管理局进一步规范了发文审批流程,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把关,并适当征求师有关部门意见建议,集思广益,提高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师安委会办公室于2023年11月参照兵团整治方案制定的《关于开展整治“三违”行为和消除群众身边安全隐患专项行动的通知》(师安委办传〔2023〕3号),在兵团整治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研究,结合十二师实际制定整治措施,已不存在该类问题。
②未按照《十二师党委 十二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以及师党委常委会2022第14次会议决议的要求,抽调2名工作人员实体化运行师安委会办公室。
整改情况:2023年9月,中央编办印发了《关于地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典型案件的通报》(中编办发〔2023〕234号),明确实体化运行议事协调机构属于违反编制工作条例的行为。鉴于该情况,师应急管理局及时与师公安局进行了沟通协调,暂不实体化运行师安委会办公室,由师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各明确1名人员协调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加强工作对接,确保师安委会办公室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指导、协调、检查、督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缺乏动真碰硬、破解难题的决心和方法。
①师安委办督〔2022〕1号提到的督办事项,五一农场、昊通百圣有限公司在整改进度汇报中均有未整改到位的情况,但在后续未跟踪监督,不了了之。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督促五一农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再次对昊通百圣能源有限公司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复查,问题隐患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师应急管理局明确1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师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对发送的《安全生产督办函》持续跟进督促,确保发出一份、落实到位一份。如,师安委会办公室2023年9月之后发送的3份督办函,均有整改回复且经督办单位验收,整改完毕。
②师安委办督〔2023〕1号督办函对新疆天星华源仓库仓储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在企业上报的整改情况汇报中的《安全生产、消防应急预案》只涉及消防方面内容,且只有分工职责,没有具体责任人,不具有任何实际操作性,师安委办对此视而不见、视而不管,认为该企业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督促104团,师公安局、市监局再次对新疆天星华源仓库仓储有限公司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各类隐患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师公安局对新疆天星华源仓库仓储有限公司消防应急预案修订进行了现场跟踪盯办,确保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适用可行。三是104团组织辖区各类企业、单位开展了消防应急演练,从实战演练中找准预案短板,并指导各企业、单位修订完善。
3.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
①师安委办未制定全师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未将全师辖区所有生产经营主体明确监管责任部门、落实到人。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第十二师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每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保每一个企业都有对应的安全监管责任部门。二是师安委会办公室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各团场、各派出机构对照《第十二师安全生产常态化隐患排查整改督查评估工作方案》明确的11个易发事故领域,排查、梳理、制定了《今冬明春主要安全风险统计表》,找准安全风险并明确到责任科室和个人,加强安全监管。
②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区的行业监管部门不明确,2020年东方同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兵团乌鲁木齐工业园污水处理厂“7·8”中毒和窒息事故和2021年头屯河农场乌鲁木齐泰新物资有限公司“11·16”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对事故属于哪个部门监管存在分歧,互相推诿。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第十二师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明确每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确保了每一个企业都有对应的安全监管责任部门,有效杜绝了安全监管盲区漏洞。二是师安委会办公室通过“月调度”会议的形式,传达学习国务院公布的重特大事故调查报告特别是关于行业主管部门的问责处理部分,听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引导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③没有建立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络员会议等制度,对职责交叉、联系紧密的领域和环节,未建立联动机制。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第十二师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在“月调度”会议上传达学习,明确了联合执法、联合惩戒、联络员会议制度等工作要求。二是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有序组织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推动整改。如,2023年9月以来,师安委会办公室针对历史遗留消防隐患整改缓慢的问题,组织师住建局、自规局、公安局开展联合执法2次,分析原因、现场解决。针对104团辖区1企业抗拒师住建局行政执法的问题,组织师公安局、住建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三是师应急管理局等行政部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查处的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在“诚信中国”予以录入公示进行联合惩戒。
④截止2023年4月18日全师辖区仍有94处未进行消防审查验收项目,这些隐患彻底整改需要公安局、住建局、自规局、团场等多个部门单位协同作战、联合推进、齐抓共管,但久拖未决,安全风险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于2023年9月至今,组织师住建局、自规局、公安局等部门针对历史遗留消防隐患整改缓慢的问题,赴团场、派出机构召开现场会2次,分析原因、明确措施、有序推进。二是师安委会办公室将历史遗留消防隐患整改缓慢的问题在2023年11月的师行政常务会议上进行了专题汇报,侯国俊师长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进一步压实师住建局的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攻坚克难推动整改。三是师安委会办公室在全师2023年第12次“月调度”会议上通报了历史遗留消防隐患整改情况,组织整改缓慢的头屯河农场、西山农牧场、天恒基投资集团公司进行表态发言,王志武副书记就该项工作再次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团场、派出机构和师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快整改。截止12月18日,已整改43处,现存51处历史遗留消防隐患因土地规划、冬季无法施工等因素还在持续整改中。
(二)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
1.政治站位不高,“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不到位。
①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商务局等多个行管部门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师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四五”规划进行了专题研究,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相关内容。二是师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商务局按照“十四五”规划,加快推进关于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如,师交通运输局建设投用了十二师智慧交通信息指挥中心,将辖区“两客一危”及12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全部纳入互联网监控系统,有效提高了道路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效能。三是师住建局、交通局、民政局、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提前谋划,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十五五”规划的重点内容细化落实。
②各行管部门普遍未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更未落实到人。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师各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了1名班子成员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二是督促师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已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将每一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个人。
③住建局未深刻吸取建筑工地事故频发教训,对全面加强建筑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遏制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办法不多、力度不够,十二师辖区建筑工地2020年至2022年连续发生安全事故;也未汲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未按上级部门要求如期完成,巡察发现十二师辖区仍有17栋C级自建房未加固继续使用,51栋D级自建房未拆除,有部分D级未设安全围挡,仍有人员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师住建局将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危大工程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纳入常态化监管工作重点,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二是师住建局组织各职能科室、单位按照《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师住建领域电气火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师住建领域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各项目工地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师住建局对所有未彻底加固修缮的C级房屋和未拆除的D级房屋已采取封控措施,每月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封控到位。四是师辖区现有未完成拆除工作的D级房屋25栋,其中,头屯河农场1栋、五一农场3栋、104团1栋、222团20栋,因无资金支持,整改难度大,经请示兵团住建局,要求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④卫健委、民政局、教育局未汲取“北京长峰医院4·28火灾”事故教训,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221团医院门诊一楼、222团养老院、104团中学食堂的安全通道处于锁闭状态的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师卫健委制定印发了《十二师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各医院举一反三、自查自改。联合师公安局等部门对各医院进行了一次专项安全检查,系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同时约谈了221团医院相关负责人,要求其引以为戒,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师民政局监督222团养老院安全通道时时保持通畅,落实安全通道等关键位置安装摄像头。指导222团养老院修订完善了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稳步提高院内员工和服务对象应急处置和疏散能力。三是师教育局组织专家对104团中学食堂进行了专项安全教育,系统排查整改了安全隐患。并对学校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校内安全常态化管理,杜绝类似问题。
2.履职尽责有差距。
①师应急管理局自2020至2022年未编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简报。
整改情况:一是师应急管理局于10月召开了全局干部大会,通报了有关情况,督促各工作人员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二是完善了工作机制,对涉及全师的安全生产综合性工作,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强化上级部署工作的落实。如,师安委会办公室于2023年9月制定印发的《十二师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协调师相关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进一步强化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
②住建局2022年5月13日制定下发《十二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发包与承包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完成此项工作,截止2023年6月中旬,此项工作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师住建局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再次梳理,并查漏补缺。2023年10月,师住建局在前期专项行动基础上,又对师域内44家建筑企业资质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师住建局已累计排查项目67个、涉及企业201家,对其中一个项目存在的转包至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兵团住建局。
③师教育局、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等行管部门均未对安全隐患整改形成有效闭环。
整改情况:师教育局、商务局、民政局、卫健委、文旅局、农业农村局按照“整改有措施、销号有反馈”的原则,建立了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动态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形成工作闭环。同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确保隐患整改不漏一处。如,师民政局同步利用“实地+视频”的方式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师卫健委明确专人在问题单位上报整改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师商务局通过电话联系与实地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完成整改责任单位持续跟踪,直至整改完毕。
④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设备使用监管不到位,现场巡察中发现多家公司叉车未检验,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未佩戴安全帽。
整改情况: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师党委巡查通报举一反三,在“中秋、十一”、“春节、两会”重点节假日期间开展专项检查。针对叉车未检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问题重点对三坪农场恒汇机电城、头屯河农场宝新恒远物流园区、头屯河农场金石国际石材城园区和九鼎集团三家物流园区开展叉车现场监督检查,期间多次邀请新疆军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场指导叉车作业人员申请取证,邀请中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兵团中心现场指导叉车使用单位规范作业,因叉车流动性强,此项工作将长期开展专项检查。二是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市场总局下发“春节和两会”期间做好特种设备和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工作方案,结合前期党委巡查通报,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师供气供暖锅炉及相关压力容器、人员密集场所电梯、燃气经营单位压力管道、气瓶充装单位、城镇燃气相关“灶、管、阀”开展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清单均做到立查立改,切实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⑤住建局对单位一线执法人员,特别是对外聘技术人员监督管理缺位,导致执法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执纪违纪、知法犯法。
整改情况:一是师住建局系统梳理了廉政风险点42个并制定管控措施,加强各项业务工作全流程廉政风险管控。二是师住建局在国庆等关键节点,发送廉洁过节提醒4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三是师住建局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学习《党政》《条例》《准则》,提升全体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四是师住建局党组结合主题教育,深入查找廉政建设短板弱项,将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作为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动态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打好“预防针”。
⑥商务局2022年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保供工作汇报中用应急管理局下发的整改通知书代替本部门整改通知书。
整改情况:师商务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转变作风。严格文稿报送审核,对上报的各类文稿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逐级审核,杜绝类似问题。
⑦2022年5月十二师水利局对师各水利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填报工作督促不及时,上报率低,受到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
整改情况:一是师水利局明确1名专人每月25日前督促辖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填报危险源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对填报内容进行逐级审核,确保信息录入全面、准确。二是师水利局组织对负责这项工作的业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⑧师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整改指令书存在编号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
整改情况:师交通局、公安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明确由相关业务科室、单位负责整改指令书的统一管理,定期核对文书编号,建立台账,确保每条隐患跟踪整改到位。如,师生态环境局建立了执法通知书登记册,详细登记每份执法文书的名称、文号、检查时间、责令整改完毕时间、整改结果等情况。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①师工信局填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工作进展情况》(2022年3月至11月)开展督导检查64次,检查单位166家,排查隐患总数、整改数均为0,整改率达到100%。
整改情况:一是师工信局对问题进行了复核,2022年3月-11月,师工信局实际监督检查工业企业166家,查出并整改问题隐患508条,整改率100%。二是师工信局建立了问题隐患整改台账,对日常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隐患实行销号管理,逐一登记、逐条整改,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②住建局2022年度通过“智慧工地”平台巡察检查57次通报内容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师住建局明确了1名工作人员负责“智慧工地”平台的管理工作,每日开展重点调度,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跟踪督促整改销号。二是师住建局进一步加强了“智慧工地”平台的接入管理,开复工项目必须接入兵团“智慧工地”平台,并确保正常运行。
③师文旅局未根据实际气象信息发布旅游安全预警提示,2023年1月至4月发布3次气象预警安全提示内容完全相同,且无具体气象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从2023年5月开始,师文旅局根据兵团文旅局《安全风险提示》内容,结合十二师实际,对涉及的区域及文旅经营业态有针对性的发送安全预警提示。二是师文旅局进一步规范了《安全风险提示》的审批流程,由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领导、局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发送,严把文稿质量关。
④工信局委托聘请十二师金桥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和隐患排查诊断等工作,但对其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及效果不督促、不检查、不指导,该公司2022年出具的8份安全风险分析报告内容基本一致,无实际指导意义;在提供的177份隐患排查检查记录中,有150份均为开发区管委会、团场安委办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
整改情况:一是师工信局制定了第三方服务机构考核方案,采取“月初下发工作任务清单-月中调度工作情况-月末形成工作总结-季度形成隐患排查风险评估报告”的方式加强过程监管。二是师工信局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了约谈,再次核实2022年工业领域专家查隐患工作完成情况,并安排了重点工作。2023年1月-11月,第三方服务机构累计检查工业企业222家次,查出并跟踪整改问题隐患1309条,整改率100%。
4.安全生产执法不规范。
①应急管理局对未缴纳罚款底数不清、数额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师应急管理局再次全面系统复核了2020-2022年行政处罚档案情况,摸清底数,汇编成册送交师档案局存档。二是师应急管理局明确了1名非税收入统计人员,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计表,全过程统计立案、调查、询问、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处罚告知和决定、处罚票据开具、罚款收缴各环节执行情况,杜绝类似问题。
②应急管理局存在同案不同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师应急管理局建立了 “月培训”机制,定期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甄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二是师应急管理局配备了2名法制审核人员,并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在法制审核、集体讨论环节,认真甄别违法行为的性质和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一把标尺量到底,杜绝同案不同罚问题。三是师应急管理局严格落实了处罚政务公开,在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天内,在“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情况,强化社会监督。
③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中有告知金额与决定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师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流程》,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执法程序,局机关指定1名同志为法治审核人员,支队指定1名同志为法治审核人员,从两个层面对执法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杜绝行政处罚告知与决定金额不一致的问题,同时已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1名法律顾问,加强执法程序监督。二是师应急管理局于10月21日召开局了干部大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通报有关情况,加强警示教育,强调执法程序的严肃性,提高全局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三是师应急管理局制定了《行政处罚满意度回访制度》,下发全体执法人员进行学习落实并接受社会监督,杜绝类似问题。
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商务局检查人员均无执法证、无执法权,却下发停业停工的通知单。
整改情况:一是师安委会办公室督促经开区管委会、商务局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要求,杜绝违法执法等问题。二是指导经开区管委会、商务局与师有关执法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确需停业停工的,由经开区管委会、商务局报师有关执法部门立案调查后执行。
(三)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
1.对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重视程度不够。
①团场领导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存在未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各团场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团场领导班子成员“三管三必须”的责任意识。如,2023年以来,104团通过党委常委会议、行政常务会议的形式,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上级会议精神9次。二是各团场明确具体科室于年底前向团场领导班子成员发送工作提醒函,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由团场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团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述职报告后,呈报团党委主要领导审阅。
②西山农场2022年度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委会分别仅听取1次安全生产情况汇报。
整改情况:2023年以来,西山农牧场党委常委会、行政常务会议每季度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部署落实重点工作。
③团场党委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求不严不实不细,团场安委办及成员部门普遍存在检查及隐患排查等各类资料不编号、不整理,底数不清,各类报表报告数据多为估算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各团场党委将安全生产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压实各有关科室、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如,2023年以来,104团党委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8次。二是各团场组织各行业主管科室、单位统一编制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和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文书,按照科室、单位类别分设编号。同时,组织团场安委会办公室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月度汇总表,加强督促,规范安全生产数据统计工作。如,2023年以来,104团督查相关科室、单位隐患排查整改资料7次。
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存在重经济发展轻安全监管,巡察现场抽查30家建筑工地的检查记录,其中13家均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
整改情况: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下沉至经开区的执法人员将施工许可证取得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加大服务力度,积极主动对接,督促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证。
2.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
①团场安委会成员部门普遍存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次数多,下达整改通知书少,104团社会服务中心开展安全生产巡查150次,下达整改文书0份。
整改情况:一是各团场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点,并督促各有关科室、单位细化检查计划,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如,西山农牧场组织各科室、中心、社区、连队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对象和检查频次。二是各团场及时调度各有关科室、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加强跟进督促,强化措施落实。如,104团安委会办公室及时调度各有关科室检查情况,向团级会议汇报共8次,向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发送提示函2份。104团各有关科室、单位2023年以来共规范下达整改通知书247份。
②222团文幸小区、养老院、头屯河农场同和幸福城小区普遍存在燃气管线捆绑多根线路,居民楼飞线充电。
整改情况:一是222团组织相关运营商、社事中心和社区,就社区内“燃气管线捆绑多根线路”问题隐患召开专题整改部署会,并全面开展清查治理工作,共计排查问题隐患50处,已整改40处,剩余10处正在持续改进中。二是头屯河农场督促物业公司、燃气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辖区燃气管线、“飞线”充电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按照“五落实”的要求逐一整改到位。同时通过“敲门行动”,组织社区、连队、警务站向居民宣传用电、用气安全小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③常州街管委会平房区、百园小区线路错综复杂,乳业小区有高压线悬挂小区栏杆。
整改情况:常州街管委会于2023年12月组织施工单位将常州街南社区平房一区线路预埋管埋入地下,已纳入2024年老旧小区维修改造项目中,项目实施之前,常态化开展好线路巡检和日常维修。
④头屯河农场、221团等团场的施工工地存在相同隐患次次整改、改了又犯的现象。
整改情况:头屯河农场、221团把建筑施工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管,定期召开全团建设项目调度会议,压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对屡查屡犯的单位,约谈项目负责人,对屡教不改的单位,报师住建局依法处理,确保整改实效。
⑤104团西城北社区平房区自建房出租屋存在从事废品收购,院内堆有大量易燃物品,并且使用切割机作业,室内杂乱,电线私拉乱扯,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104团针对西城北社区平房区安全隐患,组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及西城北社区到现场督促落实整改,清理了易燃杂物。同时,团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常态化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群众安全意识。组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区加强安全巡查工作,对工作不扎实的单位,及时约谈并消除事故隐患。
⑥104团悦府山水、逸品枫景、舒家大院、222团29处消防隐患长期存在,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04团推动实施了悦府山水小区消防改造项目,目前该项目已验收完毕。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维修了逸品枫景小区的消防主机故障。组织舒家大院进行了消防专项评价,评价结果为合格,并将评价报告报至师住建局。二是222团对辖区内26处消防隐患进行了梳理,加快整改,目前,26处消防隐患已整改9处,其他17处正在有序整改中。
⑦团场对自建房清理整治及日常监管不到位,对于拟拆迁未拆迁的危房或存在拆迁纠纷的危房未统计在自建房专项整治台账表,对四类房屋底数不清。自建房屋清理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一年多时间各个团场几乎都未彻底完成。
整改情况:师住建局对自建房整治工作进行了再次梳理,截至目前,师辖区共摸排自建房3418栋并录入系统,C、D级房屋共326栋,其中C级房屋253栋、D级房屋73栋,采取管控措施的225栋,工程措施的101栋,其中拆除57栋、维修加固44栋。采取管控措施的225栋房屋均为C级房屋。全师经营性自建房589栋,其中C、D级房屋47栋,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在系统内销号。拆除工作需资金支持预计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3.安全生产工作力量投入还有差距,安全生产经费执行率低,使用方向重点不突出。
①五一农场、头屯河农场、221团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少于2名,经开区、222团专职安全监管人员2人均为聘用人员。
整改情况:一是五一农场、头屯河农场、221团对专职安全监管人员配备工作进行了研究,按要求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管力量。二是兵团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了应急环保局,共计6人,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2名。三是222团明确由经发办1名在编人员并抽调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②各团场均存在安全生产经费执行率低的现象。特别是五一农场2020-2022年安全生产经费执行率仅为38%。
整改情况:五一农场对安全生产经费使用工作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合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经费预算、科学编制绩效目标表,有效确保资金按进度支出。
③安全经费使用方向重点不突出,专项经费应用于设备维修保养、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安全生产评估、应急救援演练,却实际用于日常运行支出,资金投入不能发挥最大效应。
整改情况:各团场加强对安全经费资金支出的审批,并对资金支出情况每月进行调度,确保专项经费用于隐患排查整治、应急救援演练、教育培训等方面,发挥资金投入最大效应。
(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
1.安全理念树得不牢。
①新疆天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要求配备安全总监。
整改情况:天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公司内部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提拔为安全总监,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
②智源商贸加油站、优宝万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天润峰建筑公司、新疆游客集散中心、新疆西域境胜医疗企业销售有限公司负责人不清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特别是智源商贸加油站主要负责人在加油站发烟;新疆游客集散中心、天恒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
整改情况:一是五一农场、西山农牧场、经开区管委会,师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时同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教育引导企业负责人熟知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并正确履职。二是游客集散中心、天恒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已参加专业培训、考核并取证。
③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权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为兼职人员。
整改情况: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已组织权属企业调整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专职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④新疆天恒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制定2023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不详细、不具体,泛泛而谈。
整改情况:新疆天恒基投资集团公司依据权属公司生产车间、建设项目等特点及生产、建设周期情况,已结合实际对原有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进行重新修订并严格实施。
⑤八钢污水处理厂、新疆世纪华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吐鲁番火州郎明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多个企业从网上下载各类安全制度应付了事,针对性不够、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小微企业普遍存在制度形同虚设,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师住建局、商务局、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落实情况作为日常检查的重点,联合属地团场、派出机构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管理制度照搬照抄、应付了事等问题。二是督促八钢污水处理厂、新疆世纪华城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吐鲁番火州郎明新能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修订完善了各类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⑥新疆九鼎农产品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屯牌巴士公交客运有限公司、新疆天恒基坤鹏汽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汇机电市场等多个企业存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检查记录雷同。
整改情况:一是师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加大了对本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二是九鼎农业集团公司、天恒基投资集团公司组织规范了各权属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督促权属企业对查出的各类隐患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隐患整改情况复查,确保隐患查出一条、整改一条。
2.生产经营场所现场作业管理松懈混乱。
①聚力汇恒建材公司施工现场叉车未检验、操作人员无证书,砂石堆场未覆盖。
整改情况:师市监局邀请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兵团中心检验师现场为该使用单位叉车进行检验。督促聚力汇恒建材公司叉车操作人员参加了新疆军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取证培训、考试,并已取证。
②天山预混合饲料厂库房堆放大量纸箱、编织袋、纸壳等易燃物品,且满地烟头。
整改情况: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中国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兵团中心检验师现场为该使用单位提供检验服务,指导企业负责人前往新疆军企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考取叉车作业人员操作证。经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第二大队下沉五一农场执法员现场复查均整改完成。二是根据聚力恒汇建材公司施工现场叉车未检验、操作人员无证书的问题举一反三,于2023年10月组织全师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集中宣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3/74号令”,现场指导帮助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扎实开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邀请兵团质量技术中心讲解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操作规范。
③和盛国际贸易产业园(集装箱)安全意识淡漠,现场虽标有严禁烟火标识,但值班室、办公区满地烟头、堆满酒瓶,员工宿舍生活环境脏乱差,电线私拉乱扯,生活煤气罐随处摆放。
整改情况:三坪农场组织各有关部门下沉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知识培训,规范安全管理水平,及时自查自改各类安全隐患。同时,督促该公司对宿舍和园区内环境卫生进行了专项治理,及时清理垃圾,煤气罐统一摆放,尤其是宿舍内严禁电线私拉乱接,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④西山医院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未设置防护栏、未拉安全警戒线、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现场施工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帽等问题。
整改情况:师卫健委党委对西山农牧场职工医院班子成员及新疆恒泰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在十二师卫生健康系统对有关同志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跟踪督促西山农牧场职工医院整改了问题隐患。
3.消除安全隐患的主观能动性不够。
昊通百圣能源公司吐鲁番市昊圣加气站、头屯河新志同加油站、优之源食品加工等企业对应急管理局、团场以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安委办下达的责令整改通知书的问题隐患走过场,整改不及时、不彻底 。
整改情况:一是师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完善了隐患跟踪整改工作机制,对下达的各类执法文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下沉执法人员跟进督促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对企业隐患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已整改完毕。二是经开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大了对辖区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力度,规范了隐患整改销号工作流程,对查出的每一条隐患,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整改工作,确保隐患查出一条、消除一条。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各团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当前及今后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全面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后续整改。针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对相关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进行约谈督促,要求思想不能松懈,对此类问题常抓不懈,扎实有序推进后期整改工作。
(三)巩固整改成果,力促常态化制度化。针对专项检查反馈问题,师安委会办公室坚持把制度化建设作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标治与本治相结合,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办事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欢迎大家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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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安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9日 责任编辑:李林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