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第十二师机构编制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畅通监督渠道,扩大信息来源,最大范围地接受全社会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第十二师党委编办设立机构编制举报电话,按照《机构编制“12310”举报受理工作规定》受理各类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问题的举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电话

第十二师党委编办机构编制举报电话为“09913839439”。

二、受理范围

1.超编进人的;

2.擅自设立机构或提高机构级别的;

3.超领导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4.擅自变更机构职责、权限的;

5.上级业务部门以发文件、开会议、批资金、上项目、搞评比等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

6.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权限或审核、审批程序的;

7.违反三定规定和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

8.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统计资料的;

9.挤占、挪用编制,及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

10.其他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

三、举报须知

1.举报需要提供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的具体线索,以便于受理;

2.为使举报问题尽快得到处理,缩短受理工作周期,提高受理和办结效率,建议举报人拨打举报电话0991-3839439

3.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下达到各单位的,而不是下达给具体人的,涉及具体人员去留和待遇问题的举报,不属于机构编制部门的受理范围;

4.实名举报将有利于举报的受理和办理结果的反馈。

特此公告。

 

第十二师党委编办

2024528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