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天恒基水务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单位名称:新疆天恒基水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6763128726

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公司中的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项目主管、司机21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公司中的运行主管、运行工、污水处理工、化验员、电工、维修工、营收主管、巡线维修主管、巡线维修专员61人,实行以月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许可期限:2024年5月31日至2025年5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