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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规范我师招商引资秩序,推动全师招商引资工作更好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促进十二师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第十二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师发〔2022〕2号)予以废止,同时,师商务局将对我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
十二师商务局
2024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