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1 19:34
作者:郝道宽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浏览次数: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19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新疆鹏睿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符合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条件,同意其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业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
单位名称:新疆鹏睿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6MA7AAQNC9L
有效期限:2024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1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责任编辑:郝道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