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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9月3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1-5270750 传 真:0991-527075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市民中心一层
邮编:8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乌鲁木齐海纳百川玻璃制造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扩建项目 |
第十二师头屯河区工业园金山路9号 |
乌鲁木齐海纳百川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3 |
十二师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