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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兵人社规〔2023〕4号)文件第二十七条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乌鲁木齐市宏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递交的终止办学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审批,现对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注销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学校名义从事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乌鲁木齐市宏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向我单位提交终止办学申请,该校地址位于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北路2888号丝路寰球港北区8号楼201号、202号,法定代表人陈逸,办学层次为营利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许可职业(工种):电工、保健按摩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混凝土工、架子工、钢筋工、砌筑工、专项职业技能培训。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向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91-3718173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