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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经审核,新疆天恒基安保有限公司申请的部分岗位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单位名称:新疆天恒基安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5762326058
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公司中的高级管理人员2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对公司中的巡线员、保安员、电工、保洁员、消防维保员171人,实行以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联系电话:0991-3830373。
第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