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兵人社发〔2019〕49号)有关规定,经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职业技术学校符合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的要求。现将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职业技术学校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电子商务师(五、四级)、手机自媒体、网店运营、微店组件与服务。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12月11日如有异议,请向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91-3718173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