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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经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为新疆农之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的要求。现将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新疆农之航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增加培训职业(工种):农机修理工(四、五级)、电子商务师(四、五级);苹果树修剪(专项)、番茄栽培(专项)、滴灌冬小麦栽培(专项)、玉米种植(专项)、网络营销(专项)、农副产品直播(专项)培训职业(工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7日—4月23日如有异议,请向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监督电话:0991-3718173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