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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师辖区地下水资源保护,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规范洗车场取用水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等有关规定,在全师范围内依法开展查处私自凿井、盗用地下水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师范围内从事洗车服务经营主体(重点围绕师、团洗车连锁店、加油站内洗车场)的取用水行为。
二、整治内容
重点对从事洗车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进行排查整治。
(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主要包括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未取得取水批准文件擅自取水的;在地下水超采区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或者通过替代水源已经解决供水需求的区域内擅自取用地下水的。
(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主要包括超许可水量取水的,擅自改变取水用途取水的,取水工程未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的。
(三)其他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方式
电话:0991-3781270
来信来访:十二师水利局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十二师市民中心二楼212室
邮编:830088
邮箱:614224673@qq.com
四、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特此通告。
十二师水利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