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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据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要求,按照自上而下、逐级评审推荐、民主择优、广泛征求意见的方式,经十二师党委常委会审议和兵团党委统战部初审,同意推荐头屯河农场绿洲街南社区、西山农牧场工业园社区、新疆赛尔瓦孜食品有限公司为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候选,师党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杨霞、新疆天恒基公交巴士客运有限公司安全运营部副主任马晓栋、头屯河农场同和·幸福城二社区党总支书记王海鹏、一0四团牧二场党支部书记张映东、二二一团三连党支部书记赵静为兵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候选,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推荐模范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和信函等形式向十二师党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3844776
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振华街1715号天恒基大厦19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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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师党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