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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基本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平台共接收投诉举报1507件,同比增加105.31%,其中投诉共1085件。举报共422件。
二、消费投诉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分析
2022年,我局于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商品类投诉757件,占投诉总量的69.77%。其中投诉类别前五位的分别是食品安全问题、市场调节价问题、虚假宣传问题、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问题。
食品安全投诉27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36.5%,主要反映食物包装标签缺失、不规范,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问题。
市场调节价问题投诉68件,占商品类投诉的8.98%,主要反映未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问题。
虚假宣传投诉3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4.76%,主要反映虚假广告宣传、标签虚假宣传等问题。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投诉35件,占商品类投诉的4.49%,主要反映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产品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问题。
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问题投诉34件,占商品类投诉的7.7%,主要反映消费者在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商家不发货也不退款、消费者购买汽车商家违约履行合同等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分析
2022年,我局于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服务类投诉328件,占投诉总量的21.77%。其中投诉类别前五位的分别是餐馆服务、零售服务、宾馆住宿服务、公共区域停车服务、健身陪练服务。
餐馆服务投诉7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23.78%,主要反映餐食或外卖出现异物、变质,用餐环境脏乱、购买预付卡或平台团购后不提供服务且不退款等问题。
零售服务投诉41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2.5%,主要反映服务未明码标价收取费用、存在低标高结行为等问题。
宾馆住宿服务投诉1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5.49%,主要反映因疫情原因无法入住商家不予退款、在线预定房间与实际差距大、住宿卫生情况差等问题。
公共区域停车服务投诉1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5.49%,主要反映未明码标价收取停车费、重复收取停车费用等问题。
健身陪练服务投诉13件,占服务类投诉的3.96%,主要反映商家在预付卡使用中设置不合理条件,要求退卡遭拒等问题,闭店不营业且拒不退款等问题。
三、消费举报分析
(一)举报类型分析
2022年,我局于全国12315平台共接到商品类举报298件,占举报总量的70.61%;服务类举报124件,占举报总量的29.38%。
(二)举报热点问题
举报问题位于前五位的分别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行为(69件)、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40件)、其他广告违法行为(32件)、虚假宣传行为(32件)、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行为(29件)。
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