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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各个环节的公示公告制度,根据《兵团兴边富民行动项目管理办法》(兵兴组发〔2022〕1号)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公告,详细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7日(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监督受理电话:0991-3844776
国家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思源路166号
邮编:830000
附件1: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2:关于对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实施计划公示(盖章版)
十二师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