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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场经发办,经开区、师直属国有企业科技管理部门,师机关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据兵团科技局《兵团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结合第十二师实际,十二师科技局制定了《第十二师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公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第十二师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第十二师科学技术局0991-3830374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市民中心东432十二师科技局
传真号码:0991-3830374
十二师科技局
2026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唐义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