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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违法违规线索收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职业骗保人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线索,包括(不限于):
(一)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倒卖回流药以及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空刷套刷、串换医保药品、通过非法渠道采购“回流药”进行二次销售或诱导、协助参保人购药后进行倒卖回流等骗保行为。
(三)职业骗保人:药贩子、卡贩子、职业开药人倒卖“回流药”或组织、参与虚假住院、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等骗保行为。
(四)参保人员:通过取得虚假医保待遇资格或出借转让医保凭证、伪造材料骗保、倒卖药品牟利、重复享受待遇等行为。
(五)单位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规办理医保待遇或医保定点资格;收受“好处费”,在医保基金支付等环节,暗箱操作增加额度;医务人员收受贿赂、协助骗保。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提供线索时应尽可能列明问题发生的时间、项目、内容等具体情况,并附相关证据资料,对于明确可查的线索,将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提供的线索应避免以下行为:重复举报、已经办结的举报线索、法定途径予以解决的、匿名举报且无法提供证据材料的、被举报人主体灭失的、举报线索内容不具体、无具体被举报人及违法事项或超过追诉期的。
(三)鼓励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人的信息将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根据《兵团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四、线索征集方式
(一)举报电话:0991-3721792、3700216
(二)邮箱:sesylbzj@163.com
(三)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第十二师市民中心
五、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第十二师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