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民营经济是我师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在拉动我师经济增长、解决就业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服务好民营企业,既是一项实现稳定改革发展的重要工程,也是一项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师共有民营企业741家,占企业总数的77.8%;民营经济占我师经济总量的52%,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占总数的60.53%;高新科技民营企业4家,技术创新比例达26.32%,民营企业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2.7%。
一直以来,师党委都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随着深化改革持续推进,我师“政”的职能不断完善和健全,招商引资和企业发展环境得到全面改善,赢得了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大多数企业的赞誉和认同,但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与相邻地州市还有一定的差距,离企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良好的政务环境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就是资源,就是竞争力、生产力。为了实现“首善之师、融合之城、宜居之区、产业高地”的发展目标,必须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优化审批环境,给民营企业“松绑”。行政审批多、长、难是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我们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应该积极响应民营企业的呼声,在前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要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当前,十二师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全力提高行政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行并联审批、网上办理和上门服务,力争实现让企业“最多跑一次”的承诺,让前来投资的企业家们感受到了十二师的诚意和温暖。
优化金融环境,给民营企业“添翼”。融资问题是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我师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应该进一步优化金融环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简化贷款流程,优先受理、加快审批,降低融资成本;建立民营企业信息交流平台、金融担保平台等,帮助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互通信息,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帮助。特别是在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上,我师已与新疆农发行、农行、建行、昆仑银行等16家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授信超过2000亿元,只要符合产业政策,资本金到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均在支持范围内,这无疑为企业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优化法治环境,为民营企业“护航”。良好的法治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我师要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要优化法治环境,任何机关部门,没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对民营企业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完善民营企业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诉讼案件审理、执行效率,降低民营企业诉讼和仲裁成本,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除法律规定外,不得随意对企业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禁止重复、多头检查,确保民营企业合法经营不受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