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唯一!十二师这个人,获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既是表扬,更是鞭策,今后我要以此次表彰为新起点,把荣誉作为新动力,迈向‘切实解决执行难’新征程。”1月8日,不久前获得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时,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周迪激动地说。他也是兵团唯一一个获得此项荣誉的先进个人。

今年41岁的周迪,现任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在16年的法院执行工作中,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500余件,曾荣立三等功一次,连续多年荣获“优秀公务员”“优秀执行员”等称号。他所在的师中院执行局被兵团分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连续4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为认真落实最高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周迪作为执行局局长坚守执行一线,带头办案,办难案、办大案。

为了查控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他常年奔波于疆内外,不放过一条线索;为了化解纠纷,争取案结事了,他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融情于法,积极沟通协调,力争做到公平正义、和谐司法。

周迪在执行工作中开拓创新,改变传统执行工作方法,提高了执行的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带领的执行队伍多次得到上级法院、师党委的高度评价。

三年来 ,周迪带领执行干警累计受理案件233件,申请标的64亿余元。尤其在“执行会战”期间,他带领参战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加班加点,开展“错峰执行”“千里追击”“集中腾房”等执行行动,使一批“骨头案”“钉子案”得以破解,为国企改革清障化瘀,有效维护了师国有企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