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师进入“电子医保”时代!

5月15日,兵团医保电子凭证在十二师试点统筹区正式上线,标志着十二师医保服务进入“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电子时代。

今年4月,十二师被选为兵团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试点之一。师医保局第一时间制定方案,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全师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指导工作,让更多人享受“互联网+医保”带来的便利。截至5月13日,辖区内两定医药机构已完成多次测试,覆盖全统筹区参保人。

       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不存在丢失补办和收取费用的问题,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后,参保人可继续沿用原来的方式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农业掌上银行APP,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进行申领、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码可实现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药店购药支付和医保业务办理等医保服务。
       “医保电子凭证是全国医保线上业务唯一身份凭证,是参保人员医保身份识别的电子标识,具有方便快捷、应用丰富、全国通用、安全可靠等特点。”师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胡宁说。
       目前,自治区第三人民医院、乌鲁木齐经开区(头屯河区)第二人民医院,十二师七家团场医院及诊所,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可实现医保结算,师辖区内所有定点零售药店(部分无二维码扫码设备的门店暂不支持)可通过医保码购药支付。
       医保电子凭证如何激活?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农业掌上银行APP,点击电子医保凭证,完成注册步骤,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授权激活,通过人脸识别后即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医保电子凭证使用注意事项:

(一)不外借他人

(二)不倒卖药品

(三)不冒名使用

(四)不超量开药

(五)不伪造病例、票据

(六)不全家使用一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