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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兵团医保电子凭证在十二师试点统筹区正式上线,标志着十二师医保服务进入“一码在手,医保无忧”的电子时代。
今年4月,十二师被选为兵团医保电子凭证应用试点之一。师医保局第一时间制定方案,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全师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指导工作,让更多人享受“互联网+医保”带来的便利。截至5月13日,辖区内两定医药机构已完成多次测试,覆盖全统筹区参保人。
医保电子凭证不依托实体卡,不存在丢失补办和收取费用的问题,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后,参保人可继续沿用原来的方式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农业掌上银行APP,经由国家医保局认证授权的第三方渠道进行申领、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码可实现医保账户查询、医保就诊、药店购药支付和医保业务办理等医保服务。(一)不外借他人
(二)不倒卖药品
(三)不冒名使用
(四)不超量开药
(五)不伪造病例、票据
(六)不全家使用一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