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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决定,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表彰一批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以党中央名义表彰一批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童朝晖等1500人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44人)、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等500个集体为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蒋荣猛等200人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含追授14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党委等150个集体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其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获表彰名单如下: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5人)
刘 锋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党委书记
黄 艳(女)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机关门诊部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杨正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振兴南路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何念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
胥小翠(女) 新疆哈密垦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
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拟表彰对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5个)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援鄂医疗队临时党总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新疆九鼎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石河子市东城街道四十号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拟表彰对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人)
杨正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农场振兴南路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拟表彰对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个)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援鄂医疗队临时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