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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令发出后,他再也不敢打我了,而且改变很大。走法律程序保护自己,这个选择没有错,谢谢你们。”2020年12月24日,在电话回访中,居民于某对三坪垦区人民法院签发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赞不绝口。
2020年12月初,于某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将丈夫李某诉至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并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经审查无误后,该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对李某产生极大震慑。
人身安全保护令如何签发?签发后,如何确保执行?
近年来,为维护辖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定期开展案件回访、巾帼志愿普法活动,柔性调处婚姻家庭类纠纷,从司法层面宣告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将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和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作为家事审判工作目标,其中签发和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一直是这项工作的重点之一。
当日受理即签发 刻不容缓反家暴“这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有效期为6个月,请你遵照执行。”2020年12月14日下午,三坪垦区人民法院依法向李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这是自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生效后,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发出的首张人身安全保护令。
于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12月14日上午,于某拿着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书来到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向法院申请保护,对于某来说,这并非是一时冲动。
“李某从没有反思过自己的行为,拳打脚踢是‘家常便饭’。”结婚十几年,于某长期遭受丈夫李某的殴打,甚至于某的父母在劝阻时,也时常遭受李某暴力相对。
于某在向法院递交申请时,向法院展示了身上的淤青,并提供了医院门诊病历等证据,请求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三坪垦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李青对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李某进行了调查。
在这一过程中,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事实、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民事裁定书,往往依据的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和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而于某展示的证据已经能证明其遭受到了家庭暴力。
案情清晰、证据充分,三坪垦区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当日下午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及时将裁定书送达申请人于某、被申请人李某及其住所地的社区、派出所。
多方协同聚合力 设置家暴“隔离带”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司法救济,我们不会‘一发了之’,依法维护受害者权益、震慑施暴者让其不敢再犯,相关工作也在持续跟进。”李青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对被申请人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并释明了相关法律条文,面对法官,被申请人李某当场承诺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改正错误,不再对于某实施家暴。
虽然李某当时认错态度诚恳,但三坪垦区法院并未放松后续工作,在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当天,公安、法院、妇联、社区等反家暴核心力量伺机待发。
李青说:“对于一些缺乏法律敬畏心的人而言,人身安全保护令不过是‘一张纸’而已,在不少案例中被申请人直接威胁申请人‘等法院的人走了再说’,因此,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不能完全解除现实威胁。”
针对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现状,三坪垦区法院扎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多方协同机制,在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时,除抄送一份给申请人、属地派出所、社区以及妇联外,对于潜在的暴力抗法,法院还将与各部门会商,共同协调处置。
“我院首次发出人身保护令,即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以此为契机与当地社区、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深联系,进一步强化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强力禁止已经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家庭暴力。”三坪垦区法院党组成员俞忻伶说。
学法用法敢维权 倡导家风除隐患
法律可以制止施暴者,却无法修复破碎的情感。鉴于家庭暴力案件的周期性特征,三坪垦区法院将对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及时回访,不仅是为了确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的效果,更需要对受害人心灵进行抚慰。
“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后,我们会持续跟进,了解情况,必要时,还会与妇联接洽,要求对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李青说。
在回访过程中,李青与于某进行了多次沟通谈心,于某表示,长达16年的家庭暴力侵害因人身安全保护令终于按下“停止键”,她应该早一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目前不少潜在的家庭暴力受害者与于某情况相似,不知法、不懂法、不用法,成为反家暴的一大阻碍。”李青说,自2016年3月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三坪垦区法院共受理离婚案件222余件。其中,当事人反映有家庭暴力情形的占比近4.2%。
“只有让妇女儿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才能帮助这一群体增强维权意识,在遇到侵害时主动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三坪垦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程瑛说。
近年来,三坪垦区人民法院针对各类家事案件,不断梳理归纳妇女儿童维权的薄弱环节和法律盲区。
针对这些问题,该院组织资深法官以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法律六进”形式,开展法治讲座、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等普法活动,向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倡导文明家风,使保护妇女儿童观念深入人心。
近3年,三坪垦区法院提供法律咨询3500余人次。
“彻底消除涉家庭暴力案件在辖区的发生,让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牢不可破的‘保护盾’,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三坪垦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宝军坦言,三坪垦区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继续做好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的尝试和探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家庭暴力施暴者戴上“紧箍咒”。
遇到家庭暴力你该怎么办
三坪垦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慧介绍,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若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由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值得注意的是,受家庭暴力侵害人无论男性或女性皆可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依法、适时、适度干预家庭暴力的做法,不仅达到了预防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效果,还有效制止家庭暴力而使其中一些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得以维持,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
此外,李慧法官还提醒大家,当遭遇家庭暴力时,请于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要求警察制止家庭暴力并调查取证,同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批评教育加害人并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可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或者向所在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团场、社区(连队)、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