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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农田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进一步规范用水合作组织农业灌溉末级渠系维护费收费行为。结合农业灌溉末级渠系维护费成本监审结果和各团场灌溉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第十二师农业灌溉末级渠系维护费的通知(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自2024年9月11日至9月18日止。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通信地址:十二师市民中心一楼行政审批大厅A区5号窗口,邮编:830032;
2.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十二师发改委粮食价格科,0991-3722638;
3.电子邮箱:fgw3668972@163.com
请在反馈意见时言简意赅并说明理由,同时请署名并留下电话。
附件:《关于调整第十二师农业灌溉末级渠系维护费的通知(暂行)(征求意见稿)》
十二师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11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