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十二师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1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1月26日-2016年1月30日。

电话:0991-3837831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百园路常州街189号,邮编83001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批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新疆恒汇机电城分期建设项目批前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