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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财政局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行动计划的通知》(兵人社发〔2020〕23号)、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拓宽以工代训范围政策的解读》文件精神,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师财政局印发《关于实施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师人社函〔2020〕25号)的工作要求,现对我师拟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企业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21日至2020年9月25日。
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及个人来电、来函或当面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局将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我局将调查核实,并视情况按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传真):0991-3718173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