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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十二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月7 日前通过网络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91-5278771
电子邮箱:156745808@qq.com
附件:十二师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