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师以工代训企业拟拨付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二师财政局关于实施企业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师人社函〔2020〕25号)文件精神,经师财政局、人社局审核,2021年3月—4月共有7家企业组织以工代训257人。因新疆金石恒远物流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共计6人参加以工代训时多拨付资金1800元,现申请本次以工代训资金时予以抵扣,共计拟申请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75300元。为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严肃性、真实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现将享受补贴企业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止)。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以工代训企业拟拨付补贴资金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反映。

受理部门: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常州街198号

联系电话:0991-3718173


附件: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资金分配表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