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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十二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如下,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公示期为七天。如有意见请及时反馈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991-3930757
附件:《十二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征求意见稿)
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