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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兵团新修订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落实兵师党委关于加强连队职工管理系统性、规范化要求,聚焦形成连队职工管理工作合力,与时俱进科学、系统、全链条管理连队职工队伍,规范十二师连队职工管理工作。师人社局根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连队职工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政策,结合十二师实际,起草了《第十二师连队职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五一农场振华街1777号十二师市民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830088。
2.联系电话:0991-3830373。
3.电子邮箱:2412243325@qq.com。
请在反馈意见时言简意赅并说明理由,同时请署名并留下电话,不受理匿名反馈。
十二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李志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