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十二师“揭榜挂帅”科技试点项目榜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兵师党委“探索实施‘揭榜挂帅’”部署要求,十二师科技局聚焦产业链“卡脖子”技术难题,结合十二师“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组织凝练了2022年十二师科技项目“揭榜挂帅”榜单两项。现公开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并组织项目揭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方条件

(一)技术攻关类:主要由十二师内龙头、骨干企业提出重大技术需求,由国内外符合条件且有研究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进行揭榜。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国内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及创新联合体等其他组织;

2.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具备较强的国际国内影响力,有能力完成揭榜任务;

3.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4.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和重大违法行为;

5.揭榜方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

(二)成果转化类:十二师科研院所提出转化成果需求,由疆内有成果需求、应用场景且符合应用条件的疆内企业进行揭榜转化,开展成果推广转化应用。项目揭榜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疆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技术需求、应用场景的企业或农业合作社;

2.拥有较强的成果转化应用队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应用方案;

3.能够提供揭榜项目成果转化所需的资金、场地、市场等配套条件;

4.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5.揭榜方不得与发榜方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

二、揭榜流程

(一)揭榜申报:有意向的揭榜方自行选取发榜项目,提交填报《揭榜意向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报至十二师科技局。

(二)供需对接:发榜方与揭榜方就发榜项目具体合作内容进行对接磋商,明确合作形式、工作计划、双方权责、验收标准、知识产权归属等事项,共商合理技术需求解决方案(揭榜方案),并签订初步合作协议。为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应在本环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并明确写入合作协议。

(三)初步考察:师科技局会同发榜方组织对揭榜方及其揭榜方案进行初步考察,共同确认意向揭榜方,每个发榜方意向合作的揭榜方至少1家、最多3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揭榜方案及初步合作协议等材料,逾期未报送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论证揭榜:师科技局组织专家、发榜方对揭榜方进行充分论证,综合考量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技术先进性、技术就绪度、发榜方的满意度等,并根据论证意见拟定中榜项目和揭榜方,并向全社会进行公示。

(五)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由发榜方、揭榜方、师科技局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各自履行职责,并及时发布成功揭榜公告。其中揭榜方作为技术牵头承担单位,牵头完成发榜项目的技术指标;发榜方作为应用牵头承担单位,牵头完成项目成果的应用指标。

三、其他要求

(一)牵头揭榜单位应按照需求榜单所列的技术难题和攻关内容、预期技术目标、时限等要求申报。

(二)按照十二师财政制度要求,项目财政资金由师内企业或合作科研机构转拨师外科研攻关单位。

(三)申请十二师财政资助经费不超过榜单规定的申请资助经费额度,技术需求单位的出资承诺作为揭榜方联合申报项目及签订合作协议的重要参考。按照《兵团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十二师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若十二师财政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发榜方应能与揭榜方单位协商,自筹解决差额部分。

(四)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2年,项目时限按照榜单要求,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时间

提交揭榜方案(书面和电子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2月12日。

五、联系方式

顾文虎 巩小妮 0991-3830374

材料报送邮箱:12kjj@163.com

附件:1.十二师“揭榜挂帅”发榜项目榜单

          2.十二师“揭榜挂帅”项目揭榜意向表


2022年1月18日

十二师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