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二师党委智库2022年度专项研究课题委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课题研究的前瞻性、应用性、针对性,为党委决策提供有理论支撑和实用价值的对策思路及对策建议,现将十二师党委智库2022年度专项研究课题面向社会委托研究。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课题名称

此次委托的专项研究课题共12个,均为一般研究课题(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机构或具有行业领域专业研究能力的个人专家;

2.针对承担的课题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条件和能力;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并有主持应用性研究课题的丰富经验;

4.课题组至少要有1位以上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成员;

5.课题组负责人只能同时申请1项课题,且不能同时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四、进度安排

1.承接申报。即日起,有意向承接课题的个人(单位)与课题负责单位联系,在充分沟通研究思路且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填报《第十二师党委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并在规定时间内分别送达十二师党委智库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智库办”)和各课题负责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2.开题评审。由智库办组织专家、课题负责单位等组成联合评审组,对拟承接人(单位)及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提出选定课题承接人(单位)建议。(完成时限:2022年7月初)

3.协议委托。根据评审建议,经规定程序后明确课题承接人(单位),并对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委托协议书。(完成时限:2022年7月中旬前)

4.中期评审。由课题负责单位和课题承接人(单位)根据情况商定是否参加中期评审,并出具书面意见。智库办依据意见组织开展中期评审。(完成时限:2022年8月中旬)

5.结题验收。智库办组织召开结题验收评审会议,结题评审突出结果转化应用成效。评审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当年课题数量的30%。(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初)

五、有关说明

1.课题研究期限原则上为3个月,研究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课题研究经费为3-10万元,原则分3次拨付,课题研究委托协议书签订后拨付资金总额的30%,中期评审通过后拨付资金总额的30%,结题评审通过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交最终研究成果后拨付资金总额的40%。未参加中期评审的课题,经费分两次拨付。结题评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课题,另给予资金总额10%左右奖励性经费。

3.研究课题过程管理、经费管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第十二师党委智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网址链接:http://www.12s.gov.cn/gk/wjzc/78351.htm)。

4.即日起开始受理课题承接申报,相关工作进程届时将电话通知申报联系人(单位)。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课题负责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智库办联系人:刘杨,赵聪惠;联系电话:0991-3724150,0991-3745822;电子邮箱:zys3724150@163.com;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兵团十二师党委政研室(智库工作办公室),邮 编:830000。

附件:1.第十二师党委2022年度专项研究课题计划

          2.第十二师党委智库专项研究课题申请书



兵团第十二师党委智库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