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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场社会事务办(中心)、常州街片区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兵团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兵团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兵民发〔2019〕44号)相关要求,结合《兵团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办法》(兵民政发〔2021〕22号)规定的审核确认程序所需文书材料,促进我师最低生活保障行政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更加便民、高效,真正发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制定、使用规范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是加强低保规范管理、确保低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是有效减少基层低保经办人员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降低经办人员行政风险的必然要求,也是民政领域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将推行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低保规范管理和低保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应用
从2023年9月1日起,全面应用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要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以方便困难群众申请低保为原则,对于确需困难群众填写的低保申请表、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等,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努力实现困难群众“最多跑一次”。各单位尽快做好从现行低保行政文书到新低保行政文书的准备过渡工作,确保更换行政文书后的低保申请、审核、民主评议、审批等环节的无缝接续。
三、强化监管
各单位要按照低保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对低保行政文书进行归档,确保关键环节和核心程序“环环有痕迹、步步能倒查”。师民政部门将把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制定和使用情况纳入困难群众救助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监督检查。
2019年7月1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十二师最低生活保障行政文书使用工作的通知》(师民政字〔2019〕33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师民政局
2023年8月24日